财办会[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铁道部财务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全国会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科学规划“十二五”时期全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我们拟订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联系人:米传军 李静
联系电话:010-685530306855303268552550(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 综合处
邮政编码: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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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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