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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投资企业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或投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3-01-24来源: 财政部会计司

财会便[2013]4号


各有关单位:

2012年12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投资企业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或投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你单位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提出意见,并于2013年2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我司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代表财政部向IASB反馈中国的意见。同时,我们也鼓励以你单位名义直接向IASB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或者财政部网站(“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与英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为准。反馈意见不限于文中所提问题,并请注意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最好能有案例支持。

感谢你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王虹

电话:010-6855252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100820

传真:010-68552528

电子邮箱:

附件:

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投资企业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或投入(征求意见稿)》(英文)

2、《投资企业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征求意见稿)》简介(中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13年1月15日

附件1:ED-_Sale_or_Contribution_of_Assets.pdf

附件2:中文简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