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会计准则委员会 > 企业会计准则 > 其他规定

关于印发《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2016-12-27来源: 会计司

财会[2016]2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我部制订了《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