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新西兰外部报告委员会发布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包括三项具体准则:《新西兰气候准则第1号——气候相关披露》,该准则为主体考虑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提供了框架;《新西兰气候准则第2号——新西兰气候准则的采用》,该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豁免要求等内容;《新西兰气候准则第3号——气候披露的一般要求》,该准则确立了披露的原则及一般要求。
2020年9月,新西兰政府计划提出关于气候风险的强制披露要求,并责成新西兰外部报告委员会制定相关标准以支持建立新的报告体系,同时指出新西兰政府在开展该项工作方面具有“快速行动的强烈愿望”。在此背景下,新西兰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在18个月内经三次协商修改后最终发布。约200家在经济领域中重要的新西兰企业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气候相关披露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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