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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发布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路线图

2024-06-28来源: 会计准则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加纳特许会计师协会发布了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以下简称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以下简称IFRS S2)的路线图。

第一阶段企业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的会计期间内可以自愿采用和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以下简称ISSB准则)。第二阶段自2027年1月1日起,要求所有重要公共利益主体(包括上市企业,受监管的银行、保险和养老金企业,以及石油天然气企业、水泥制造企业、可再生能源企业等),强制采用ISSB准则;自2028年1月1日起,除上述重要公共利益主体、政府机构以及满足特定条件可自愿采用ISSB准则的企业外,要求其他所有按照《加纳公司法》评级的企业强制采用ISSB准则。

该路线图明确指出,按要求披露可持续信息的企业可以采用IFRS S1和IFRS S2中规定的缓释措施。同时,要求企业在其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前披露可持续信息,并按照国际可持续鉴证准则第5000号(ISSA 5000)对披露信息进行鉴证,具体的鉴证水平尚未最终确定。其中,企业在首次披露可持续信息时,可自愿提供鉴证;从第二年起,这一要求将变为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