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巴基斯坦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P)正式宣布,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营业额、员工人数及总资产规模,分阶段推进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以下简称ISSB准则)的采用。该策略最初由SECP于2024年10月提出,经过公开征求意见,SECP最终决定:大型上市公司应从2025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起采用ISSB准则;第二梯队及第三梯队的上市公司则应分别从2026年7月、2027年7月起采用ISSB准则。此外,SECP还明确指出,从2027年7月起,ISSB准则的适用范围将扩大至未上市但从事公共利益活动,且需要从相关监管机构获取授权或许可的组织。为确保可持续披露报告的质量与可信度,SECP还特别规定,自公司按照ISSB准则发布可持续披露报告的第二年起,必须聘请审计师对其报告进行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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